| 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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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 领事馆双认证 |
| 区域 | 全国 |
| 来源 |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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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青青 QQ:1536612653 TEL:13714229350 固话:13651416836 邮箱:1536612653@qq.com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答: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认证。反之,外国有关文书在送我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馆双认证 不成功不收费!//// 授权书领事馆双认证/授权书领事馆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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