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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香湖湾项目三、五号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9-27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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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瑞博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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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香湖湾项目三、五号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河南 2016-09-26
1. 招标条件
受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绿地?香湖湾项目三、五号地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绿地?香湖湾项目三、五号地块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梅河东路东侧、双鹤湖路南侧(三、五号地块);
2.3.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2.5.招标范围:绿地?香湖湾项目三、五号地块主体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绿地?香湖湾项目三、五号地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在本公司注册且名下无其他在建项目;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报名单位近一年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报名单位近一年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6.企业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类似住宅(或公共建筑)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信誉要求:
3.7.1 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近一年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9 各投标人仅可在绿地?香湖湾项目一、三、五号地块中的1个标段中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信息: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必须递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7)企业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9: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武 月
手 机:13716736235
邮 箱:wym1101060130@163.com

联系人 武月
18847955942
m137167362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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