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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临时设施施工招 标 告

发布时间 2017-02-21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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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瑞博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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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临时设施施工招 标公告
 河南   2017-02-20
1.项目概况
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审批〔2017〕62号文核准建设,具备施工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临时建筑、围墙、临时道路、机井及地面平整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1.1项目名称: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
1.2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及配套设施。采用机械炉排垃圾焚烧工艺,中温400℃、中压4MPa余热锅炉,配套3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
1.3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境内。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1.5投资总额:约21亿元。
1.6项目占地:约232亩。
2.招 标内容及范围
2.1招 标内容:厂区临时建筑、围墙、临时道路、机井及地面平整。
2.2招 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含图纸变更及答疑)。
3.质量和工期要求
3.1质量要求:合格。
3.2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①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③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2000万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⑤投标人单位法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3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报名截止后,如报名企业超过九家时(不含九家),招 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如报名企业不超过九家(含九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企业全部参加投标,进行资格后审。
5.报名须知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招 标公司报名。5.2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业绩的合同;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留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6.文件的获取
6.1获取的地点同5.1,时间另行通知。
6.2如需资格预审,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授权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3 如不需资格预审,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 标文件。
6.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 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夏 明
手 机:13691529607
邮 箱:amga11@163.com

联系人 夏明
13691529607
amga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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