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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2017年工程类铁塔检测服务项目招 标公 告

发布时间 2017-02-22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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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瑞博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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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2017年工程类铁塔检测服务项目招 标公告
广东   2017-02-2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2017年工程类铁塔检测服务项目招 标公告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2017年工程类铁塔检测服务项目(招 标编号:QYTT-ZB-2017-001)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为满足2017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工程建设需求,计划组织铁塔检测服务招 标工作,本次招 标项目建设规模约100万元。注: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实际委托金额为准。
2.2工期要求:在订单下达后,每日检测的站点数量不少于3个,勘察完成的站点5个日历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结束。如本批次采购份额提前使用完毕,则使用完毕后结束。终以招 标人实际签定合同约定为准。
2.4招 标范围:工程类铁塔检测。
2.5服务区域:清远市及下辖区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7招 标方式:公开招 标;
2.8标段情况: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每个投标人至多可中1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将根据投标人的《中标意向承诺书》推荐中标标段,若按招 标投标程序评审出来的某些标段未在《中标意向承诺书》体现,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由数字正排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且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标段不得超过1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不满足4个的,本项目招 标失败。
序号 标段 服务区域 预算金额(万元) 份额
1 标段一 清城、清新、英德、佛冈、连山、连州、连南 60 60%
2 标段二 清城、清新、英德、阳山、连州、连南、连山 40 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不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制定的计量认证证书(CMA)(附表检测范围须具有钢结构或钢塔桅或同类检测内容)。
2)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
3.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
3.4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组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项目经理。
2)参与现场检测的登高人员需具备特种登高作业证书。
3)根据工作量配置检测队伍数量,至少能提供3组检测队伍同时检测。
4)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
3.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近3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被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无骗取中标记录或严重违约行为,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的,请于2017年02月21日至2017年02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与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缴费凭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将汇款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amga11@163.com并注明招 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邮箱)向招 标代理机构了解相关信息并购买招 标文件。
4.2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整,售后不退。
4.3费用收取方式:银行电汇、网银支付。汇款时请注明QYTT-ZB-2017-001及投标人名称。
4.4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 标文件的供应商,招 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6日09时30分。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7990元(大写:柒仟玖佰玖拾元整)。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 明
手 机:13691529607
邮 箱:amga11@163.com

联系人 夏明
13691529607
amga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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