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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及深化设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2-22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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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瑞博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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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及深化设计磋商公告
山西   2017-02-21
受山西财经大学委托,对新校区总体规划及深化设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新校区总体规划及深化设计
二.项目编号:SZ20161220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采用两阶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阶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排名前7名的供应商进入第二阶段设计方案的实质性磋商,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优胜方案。
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新校区总体规划及深化设计 批 1 行业标准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批复资金:4000000元。阶段前7名若设计成果达到采购人要求,总体规划设计费为每家人民币30万元(包括优胜方案供应商);优胜方案供应商深化设计费人民币150万元。
3.供货期:阶段15日历天;第二阶段50日历天。
4.供货地点:太原市。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综合甲级资质)或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7.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8.服务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次招 标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联合体仅限两方;
10.中国境外企业需与中国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中国境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本人社保证明并提供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相应资料。
2.如服务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报名截止日前企业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明细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三套,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拉杆装订)。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3月7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联系电话:0351-7097018
七.阶段磋商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 明
手 机:13691529607
邮 箱:amga11@163.com

联系人 夏明
13691529607
amga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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