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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17-03-06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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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全国
来源 中国招标项目中心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国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河北 2017-03-03
详细内容:受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国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国开新能源赤城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国开新能赤城20MW光伏发电项目是由国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规划装机规模20MWp,一次性建成。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炮梁乡雀沟村附近。项目距离赤城县县城约为

18km,项目附近有村村通公路经过,交通条件便利。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00亩,拟建场地内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采空等不良地质作用,地貌类型为中高山区,地势起伏较大,山体地段表层为较薄粉土混碎石或碎石,其下为强~中等风化的凝灰岩

及安山岩。坡脚及山前阶地以黄土为主,沟谷地段以碎石土为主。
项目拟采用270W多晶组件,组串逆变器,项目区域内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周边110kV变电站35kV侧,送出工程约4km。因项目电力系统接入报告正在编制,需投标方做好现场勘察、依

据工程经验及同类型电站电网要求做出各项费用预测。
二、招标内容:
本次总承包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含升压站、外线及对端拟接入变电站改造)勘察设计;所有的设备(不含组件)材料采购供应及管理;土建施工、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全部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建设前开工审批、建设完成后相关专项验收手续及批文的办理、阻

工协调及外送线路的征地补偿等;并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测绘工作(全场1:500地形图测绘,升压站1:500地形图测绘及相关的水文测量等工作);
2)本工程的详勘工作(包括送出工程、光伏阵列区及管理区的全部地勘工作);
3)本工程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4)“五通一平”,包括施工水源、施工电源、办公网络、办公电话、进场道路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场平及办公场所筹建等工作;施工前的水、电、道路、通讯的接通和施工现场平整工作及项目投产后

所需的水、电、道路和通讯的接入工作;临时用水、用电转用水、用电的设计、采购、施工、改造及调试工作;
5)本工程的阻工协调处理(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林地补偿、土地租赁、管理区征地等补偿引起的阻工协调处理)、各类阻工处理费用、各类民事纠纷处理、现场或场外道路或相关设施的使

用赔偿等;
备注:为了工程顺利推进所需的各类阻工处理的补偿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之内。
6)送出线路及对端变电站改造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送出线路及对端的设计、采购、施工、评审、青苗补偿、占地补偿及土地使用费(含建设期和运行期)、廊道清理、对端间隔的建设、对端站老

化设备的采购、更换,设计审查、会议费、评审费、电网配合费、专用光纤通道3年通道租赁费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
7)本工程的全部土建及安装(含调试等)施工工作。完成包括升压站、光伏区、送出线路和系统站改造工程等所有施工、设备安装、试验、定值计算与调试工作;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

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电网要求的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SVG性能试验、防雷检测、二次安防等级测评等);
8)本工程的全部设备(组件除外)采购工作。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当地电网要求及业主提供的《设备采购短名单》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工程所需的所

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
备注:组件甲供,现场车板交货。但设备的卸车、场内运输(含车辆牵引、二次转运等)、保管等工作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9)其它与本电站工程相关的配套设施或辅助设施工程工作;
10)本工程的各项政府开工许可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占用林地(含补偿费)审

核意见书(如有)、送出线路规划许可等工作;
1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站验收、工程启动验收鉴定书、电网并网验收意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停电并网计划、并网运行通知书、电价批复、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的办理工作;
12)本工程的消防图纸审查、消防验收、安全职卫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气象部门的接地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等相关专项验收工作;
13)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承担全部费用;
14)税款的承担:建筑安装工程的增值税、采购设备的增值税、咨询类增值税;
15)生活区配套:生活区内的绿化、生产综合楼的办公设备、家具、家电、网络、电视有线、健身休闲设备及必备生产检修工具、基本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等,生活区必须具备运维人员

直接入住、办公的条件;
16)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
17)为推进本工程的工作进展的相关地方关系维护工作。
其它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均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工程地点与计划工期:
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赤城县。
计划工期:2017年3月31日-2017年6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其资质和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必须已经成功完成两个及以上国内单个项目容量为20MWp(及以上)的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工程,且业绩总容量不低于

60MWp。
备注: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发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在近三年必须有已经成功总承包或设计两个及以上国内单个项目容量为2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

站,并提供业绩证明;
(2)具有电力行业发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必须有两个及以上国内单个项目容量为20MWp(及以上)的并网型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且业绩总容

量不低于60MWp。
5.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5.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投标人应提供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
5.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获取招

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6.2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联系人必须是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招标过程中的所有往来事宜均通知此联系人。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七、招标文件售价:全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十一、保密要求: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项目联系人:杨  晨
手 机:13651356799
邮 箱:yangchenayy@126.com


 

联系人 杨晨
13261030359
yangchena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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