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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溪树庭院(南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 资格选定招 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07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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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瑞博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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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溪树庭院(南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资格选定招 标公告
黑龙江   2017-04-06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核准【2015】22号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资格选定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资格选定。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复旦街、哈尔滨大街、哈西继红小学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21658.83平方米;
2.4服务周期:从签订造价咨询合同起至工程审计结束;
2.5招 标范围: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的审核,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详见招 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适应的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招 标内容相应的履约能力,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2013年1月以后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

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审核咨询服务)。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此岗位五年以上,2013年1月以后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同企业业绩))。同时备用一名同等资格

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以内无亏损。
3.5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投标单位为本项目咨询服务的国家注册工程师不得少

于5人,其中土建专业3人、安装专业2人。
3.6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时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 本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造价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

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8本招 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 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

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 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须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查询函、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

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并且各种证书须证企相符,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4.2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 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 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投标企业提供投标承诺,投标承诺可在登记处领取,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

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 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武 月
手 机:13716736235
邮 箱:wym1101060130@163.com

 

 

联系人 武月
13716736235 739403834
y110106013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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