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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美好天境置业有限公司景观设计方案项目招 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08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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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全国
来源 北京瑞博恒达招标代理

详情描述:

郑州美好天境置业有限公司景观设计方案项目招 标公告
河南   2017-05-05
招 标人:郑州美好天境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 标条件
美好天境景观设计方案项目,招 标人为郑州美好天境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具备招 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侧,中牟新城西侧,位于商都路以南,兴安街以西,福顺街以东,学院路以北,周边道路已具备通车条件。建设用地面积59.9亩,控规要求建筑容积率大

于1.0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35%,建筑密度小于25%,大区景观面积暂定33500平方米。示范区面积暂定3000平方米(项目类别及面积以规划部门终报批通过的面积为准)。建筑风格暂定为新中式风

格。景观风格参照建筑暂定为新中式风格。
2.3标段划分及招 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美好天境项目大区及示范区景观设计工作各阶段(包含但不限于):
1)现场踏勘及规划讨论;
2)景观概念设计(含方案设计阶段的配合服务及图纸审查);
3)景观方案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配合服务);
4)景观扩初设计;
5)景观施工图设计(含招投标服务);
6)施工配合至项目竣工验收;
注:包括软装的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包含项目后期公开招 标相关工作及配合。
2.4计划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概念方案设计阶段25天,方案设计20天,扩初设计30天,施工图设计3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提供2016年6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2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用。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

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 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

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得存在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注: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

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3.7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的各投标人请递交以下资料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请出示4.2.1~4.2.9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2.1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2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4.2.3 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复印件)
4.2.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类似业绩合同;
4.2.5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两份,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用。
4.2.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 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

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2.7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2.8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没有出现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承诺(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上述4.2.1-4.2.9款须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

提供报名资料,招 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报名及购买招 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标书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详见招 标文件。
6.2地点:详见招 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徐梦瑶
手 机:15010932372
邮 箱:xulingling0515@126.com

 

 

联系人 徐梦瑶
15624624636 1414858810
liyanch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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