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专业中介服务 供应郑州风险代理律师 债权律师全风险收费

供应郑州风险代理律师 债权律师全风险收费

发布时间 2019-09-18 收藏 分享
价格 面议
品牌 河南银隆
区域 全国
来源 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

详情描述:

供应郑州风险代理律师  债权律师全风险收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律师有其特殊是社会价值,他为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法律的绿色通道,也为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有益组成部分。对于律师来说,随着法制的完善和信用体系的建立,做风险代理业务风险逐步可控,变的有利可图。

3.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006年4月13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律师风险收费的合法性。

二、律师风险代理规定、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1.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风险代理费、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1.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四、风险代理与传统代理区别?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

2.风险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风险代理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

4.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下设企业顾问法律部、知识产权法律部、债权债务法律部、合同管理法律部、刑事辩护法律部,各专业领域统一实行“首席律师负责制”,凡复杂重大法律事务均由业务委员会进行讨论,由相关专业的多名律师组成“律师联席会议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确保每项法律服务都落到实处,集聚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等客户群体,在为客户解决法律间题的同时,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促进客户之间合作共赢。

联系人 王女士
400-8798318 18838257769
郑州市省汇中心A座16层1601
1992014713@qq.com
上一条 下一条
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