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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进口泰国榴莲有关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2-03-30 收藏 分享
价格 10.00
区域 全国
来源 天津中颖通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青岛港进口泰国榴莲有关的注意事项

1、榴莲应来自准入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榴莲包装应注明榴莲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者代码

3、榴莲品种应与许可证上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榴莲种类

4、榴莲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我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榴莲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植物检疫证 书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联系人 邱艳雨
18853689146 119594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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